主要发展目标
规划对我国医药工业面临形势、发展思路、重点领域、保障措施和规划实施等方面进行了详尽阐述,明确了医药工业在“十二五”期间的主要发展目标:
质量安全上水平
全国药品生产100%符合新版GMP要求,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加快国际认证步伐,200个以上化学原料药品种通过美国FDA 检查或获得欧盟COS 证书,80 家以上制剂企业通过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或WHO 的GMP认证。
确保基本药物供应
基本药物生产规模不断扩大,集约化水平明显提高,有效满足临床需求。基本药物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主要品种销售前20 位企业占80%以上市场份额。
技术创新能力增强
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骨干企业研发投入达到销售收入的5%以上,创新能力明显提高。获得新药证书的原创药物达到30个以上,开发30个以上通用名药物新品种,完成200个以上医药大品种的改造升级,开发50个以上掌握核心技术的医疗器械品种。
产业规模平稳较快增长
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6%。
产业集中度提高
到2015 年,销售收入超过500 亿元的企业达到5 个以上,超过100 亿元的企业达到100 个以上,前100 位企业的销售收入占全行业的50%以上
国际竞争力提升
医药出口额年均增长20%以上。改善出口结构,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品种显著增多,制剂出口比重达到10%以上,200 个以上通用名药物制剂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注册和销售。“走出去”迈出实质步伐,50 家以上企业在境外建立研发中心或生产基地。
节能减排取得成效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十一五”末降低21%,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
重点领域:促进医药工业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
规划指出,抓住国内外医药需求快速增长和全球市场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落实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要求,大力发展生物技术药物、化学药新品种、现代中药、先进医疗器械、新型药用辅料包装材料和制药设备,加快推进各领域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医药工业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
生物技术药物
紧跟世界生物技术发展前沿,结合国内疾病防治需要,加快发展人源化/人源单克隆抗体药物、疫苗、基因工程蛋白质及多肽药物,积极开展核酸药物、基因治疗药物、干细胞等细胞治疗产品的研究,突破生物技术药物产业化的技术瓶颈,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抢占世界生物技术药物制高点。
化学药新品种
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大疾病和多发性疾病领域,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化学新药开发。抓住一批临床用量大的产品专利到期的机遇,加快通用名药新产品开发。加强新工艺、新装备的开发与应用,提高制剂生产水平,培育新的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特色原料药品种。
现代中药
坚持继承和创新并重,针对中医药具有治疗优势的病种,发展适合中医治疗特色的新品种,重视中成药名优产品的二次开发。加快现代科技在中药研发和生产中的应用,提高和完善中药全产业链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培育疗效确切、安全性高、剂型先进、质量稳定可控的现代中药。
新型药用辅料、包装材料及制药设备
加强新型药用辅料、包装材料的开发和应用,提高药品质量,改善药品性能,保障用药安全。提高制药设备生产水平,鼓励符合GMP要求的新型制药设备的开发与生产,为提高药品生产水平提供支持。
先进医疗器械
针对需求量大、应用面广的医学影像设备、体外诊断仪器、急救及外科手术设备、专科医疗设备等,大力推进核心部件、关键技术的开发,提高设备的国产化水平。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家庭用普及型医疗器械,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和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人工器官、组织工程产品以及体内植入物和治疗用医用材料,提高生物医学材料发展水平。
肯定“十一五”成绩
《规划》对“十一五”期间医药工业的快速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从行业增长数据来看,2010 年,医药工业完成总产值1.24 万亿元,2005-2010 年年均增长23%,比“十五”提高3.8 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和利润CAGR 分别达到15.4%和31.9%,效益增长快于产值增长。同时一大批医药工业企业实力进一步增强,值得注意的是,《规划》还列举了不同类型发展较快的企业,包括大型医药集团(如扬子江药业、哈药集团、石药集团、北京同仁堂、广药集团、山东威高);快速发展的创新型企业(如江苏恒瑞、浙江海正、天士力、神威药业、深圳迈瑞)以及通过并购重组迅速壮大的骨干企业集团(如国药、上药、华润)。可以预计,上述具有标杆意义的企业仍将继续受到行业政策的重点扶持。
自主创新受鼓励
《规划》提出要抓住国内外医药需求快速增长和全球市场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落实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各领域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医药工业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规划》为“十二五”期间医药行业自主创新确立了量化目标:骨干企业研发投入需要超过销售收入5%,获得30 个以上原创药物,30 个以上通用名药物新品,200 个以上大品种升级,开发50 种以上掌握核心技术的医疗器械。同时《规划》还明确了需要大力发展的重点领域,包括生物技术药物(人源化/人源单克隆抗体药物、疫苗、基因工程蛋白质及多肽药物,积极开展核酸药物、基因治疗药物、干细胞等细胞治疗产品);
化学药新品种(抗感染药、抗肿瘤药、心脑血管药物、内分泌、神经疾病、免疫类药物等);现代中药(中药新药、民族药、天然药物、饮片、中药材、大品种二次开发等);先进医疗器械(影像医学、IVD、急救及外科手术设备、专科设备、基层/家庭用设备、康复器械、组织工程产品和植入物等);新型药用辅料包装材料和制药设备。值得注意的是,在支持创新方面此次《规划》还专门提出要完善药品价格政策,利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可以预期未来拥有自主创新能力企业产品定价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创新药、仿创药和普药之间的利润率差异将进一步拉开。
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龙头企业将受益
此次出台的《规划》对于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出了更加量化的指标,即到2015 年,销售收入超过500 亿元的企业要达到5 个以上,超过100 亿元的企业达到100 个以上,前100 位企业的销售收入占全行业的50%以上。为达到这一目标,《规划》提出鼓励优势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支持企业进行上下游整合,完善产业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支持同类产品企业强强联合,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对行业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大型企业集团。在与之配套的生产管理方面,《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全国药品生产100%符合新版GMP 要求,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同时将鼓励企业参与国际认证,实现200 个以上原料药通过FDA/COS 认证,80 家以上制剂企业获得欧美或WHO 认证。而在产品和市场方面,《规划》则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企业集团内转移药品生产批件的政策,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后的资源整合,同时扩大基药规模和集中度,其中前20 位企业占80%以上市场份额。预计随着上述政策的逐步落实,行业的技术门槛和市场门槛都将进一步提高,相当一部分不具备行业竞争力的小型企业将逐步退出市场,龙头企业在行业中的市场占有率将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