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校车市场运营现状
现有校车大多是非专用校车产品
2010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该国家标准对专用校车的车身强度、内饰材料、座椅构造、被动安全防护设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装备等都做了非常详细的技术规定。符合该技术条件的客车产品,其安全性将明显高于市场上的普通客车产品。
但遗憾的是,由于没有国家职能部门监管,上述国家标准成了一纸空文。目前正在市场上运行的所谓校车产品,能够符合该技术条件的屈指可数。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绝大多数校车产品是普通的小型客车,涂成专业校车所要求的黄色,写上“校车”的字样,车辆安全条件稍好,但经常严重超载;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一些幼儿园、小学,为了节省运营成本,甚至使用微型面包车、微型卡车做校车,并且经常严重超载,安全性无从谈起。
今年4月,深圳共对全市3540余辆校车进行了全面检查登记,发现不合格的校车接近总数的三分之一。深圳尚且如此,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情况可想而知。
我国专用校车制度尚在逐步试点过程中
2011年8月,教育部指定,包括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山东省威海市和滨州市无棣县、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黑龙江省鸡西市、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六个地区开展中小学校车运营管理试点工作。以德清为例,2009年,德清县政府决定由财政斥资2000万元,购买79辆专业校车专门接送小学生,全县实现国标校车全覆盖。同时积极开展校车的规范运营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招聘专职司机和跟车看护员;成立了专门的管理公司——德清永安学生交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由该公司负责运营;先后出台了《德清县学生接送工作管理办法》、《德清县学生接送车优先便利通行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赋予校车优先通行权;县财政每年补贴该公司400多万元,学生每人每次乘车支付1元钱,贫困学生免费。
运营机制不当和缺乏监管是校车事故频发的根源
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的校车服务都是商业化运作的。由于该等客运服务运价低廉,大部分地区的政府没有针对校车服务的财政补贴。因此,现有校车服务提供商为了降低运营成本,通常置国家校车安全标准于不顾,使用各种廉价的车辆,严重超载的现象经常发生。此外,《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发布后,国家路政管理部门、交通警察部门和教育部门对国家标准的执行力度不足,对上述行为查处不严,导致大量的不符合标准的非专业校车产品长期违规运行。由于中国大部分城镇地区的校车安全隐患突出,类似甘肃庆阳的校车安全事故随时有可能发生。我们认为,该事件的处理结果将对广大中小学及幼儿园管理当局产生较大的震慑作用,促使其尽快更换专业的校车产品,并加强运营管理,杜绝安全隐患。该校车事故也将在很大程度上敦促各级地方官员,迅速采取措施按照《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着手建立规范、安全的覆盖全国的校车运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