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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合作必将推动中国物联网健康发展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1-07-15  浏览:


  中国物联网当前整体发展态势不错,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企业层面缺乏成熟的商业模式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发展战略不清晰等,政府层面缺乏系统规划、顶层设计和监管规制等,而规模化市场需求培育、关键技术突破、技术与应用标准体系、基础设施配套、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行业应用相关主管部门的跨部门合作,企业间、产业间、区域间协作等方面的问题,则需要政企共同努力。完善政企关系,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政企共同努力”的发展格局,对物联网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一、中国物联网发展需要政企合作、联手推动


  (一)发展物联网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各国之所以高度重视物联网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物联网全面感知、可靠传输、智能处理的特征,使人类对物理世界的实时控制、精确管理和科学决策具备了技术基础,将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变革。(2)物联网可视为互联网向实体经济的渗透,其产业链在互联网基础上融入了更多的上下游参与者,拓展了信息技术的智能化和精细化应用领域,产业发展空间巨大,有望成为逾万亿元级的大产业。(3)物联网是各国在信息产业领域未来竞争的制高点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基础,其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经济存量、拓展经济增量。


  对中国而言,物联网还是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纽带。其深入发展将推动中国新型工业化进程,有利于社会从信息时代向智慧时代演变。中国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在物联网应用领域研究方面基本同步,部分领域甚至具有优势;国家将物联网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京沪锡杭等地都在大力推动物联网产业发展,国内多个物联网产业联盟正在形成,实现突破、形成优势的可能性很大。有关各方应高度重视,适应产业和技术的发展规律,顺势推动,将潜力转化为优势。


  (二)中国物联网发展中存在一些需要政企合作解决的问题


  在物联网快速发展过程中,中国物联网企业也面临着一些难以独力应对的挑战,需要政企携手合作克服:


  物联网技术市场化初期供需两侧均存在一些问题。中国物联网产业尚处于应用启动的起步阶段,供需两侧均存在问题:能为用户创造切实价值的可用性技术供应不足和商业模式不完善;同时,由于认识不够和技术应用成本高等原因,当前物联网应用的有效需求并不多。中国发展物联网产业应转变以往倾向于从“供给端”来促进产业发展的观念和做法,需要政企联手、推拉结合,兼顾供需两端各环节,发掘和利用中国市场的潜力,以用促产,通过若干具有影响力的示范应用培育市场需求;鼓励企业开发具有实用功能、能创造价值的技术和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形成中国物联网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中国物联网发展需要加强统筹与协调。从政府角度看,物联网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被赋予了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使命;但需要系统规划和国家层面的设计,以避免各地一拥而上、一哄而散的无序发展格局。从企业角度看,如果缺乏有效的利益分享机制,网络运营商等寡头企业可能会滥用垄断权力,阻碍公平竞争和技术进步,影响产业整体发展。因此,物联网发展需要政府加强规划、规制和协调,有效统筹和协调各方利益,鼓励合作,防范垄断和不公平竞争行为。


  中国物联网标准体系尚未统一和规范。物联网主要是跨行业、跨领域的应用,各行业的应用特点和用户需求不尽相同。标准对物联网产业发展具有降低成本、稳定质量、提升效率等重要作用。当前,中国物联网技术与应用两方面均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使物联网开发、集成、部署和维护的成本高企,制约了物联网的规模化应用和发展。


  中国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物联网既是当前各国各地发展新兴产业的重要领域,也是中国推进两化融合的智慧型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性质使其具有较明显的外部性,但需要巨大投入,仅靠企业难以独力完成。在传感网络层面,政府需要适时适度投入或鼓励三大电信运营商和有线运营商等有关企业完善相关公共基础设施;在服务层面,可以政府投入等形式建设公共运营服务平台,同时引导企业投入建设服务于相关行业的应用平台。


  中国需要重视物联网发展中的安全与隐私问题。物联网应用的推广,将使国家安全、企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安全问题更加突出。虽然物联网现在还处于初始发展阶段,但应未雨绸缪,尽快完善保障信息安全和监管信息应用等方面的政策环境。


  中国物联网关键技术亟待突破。中国物联网企业在传感器、芯片、云计算等关键环节尚缺乏核心技术,如果盲目推进物联网技术的规模应用,可能会导致中国成为技术领先的国外企业的规模化市场。应针对影响整个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出台重点扶持措施,确保中国物联网不会丧失关键环节的自主发展能力。


  (三)美日等国政企合作促进物联网发展的经验


  新兴产业发展过程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需要好的外部环境。各国一般都会在新兴产业初始阶段予以支持。对于物联网这一重要新兴产业,美日等国更是根据国情、结合比较优势采取了多种扶持措施,使其在物联网技术高度、应用深度与广度等方面领先。


  美国在发展物联网过程中沿袭了其在推动信息产业发展中形成的较为成熟的“政府宏观管理与市场自由调节相结合”模式,政府定位为“制定有远见目标的领导者,促进创新技术研究和发展的革新者,有效管理制定开放性市场法规以形成竞争市场的管理者”。其发展物联网是以企业为主体,并鉴于其企业技术领先的优势地位,给予了积极的政策支持。其政策支撑体系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制定宏观规划,开放市场、鼓励竞争,提供相对宽松的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二是政府利用支出、税收、价格、产业等政策杠杆,引导和帮助社会资本投资信息基础设施,进行技术应用和研发;三是制定技术研发计划,并不断增加技术研发投入。如“智慧地球”概念从企业战略上升为国家理念,成为美国信息化战略的重要内容和其科技创新的两大主攻方向之一;再如奥巴马政府投资110亿美元实施智能电网实验计划等。


  物联网是日本ICT国家发展战略I-Japan的重要内容,其战略目标是构建基于智能化泛在的物联网的社会。物联网被赋予了提升日本精工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水平、在关键技术领域获取领先地位、降低资源环境压力和解决医疗、福利、治安和防灾等社会问题的任务。日本政府主要通过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企业发展,对物联网发展有国家层面的详细规划,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发展相结合;制定积极政策,为物联网发展设立测试特区,重点发展基于物联网的智能交通、智能家居、感知农业、大气污染监测和地震感知预警等系统;重视官产学研联合,推进产学研联盟,形成了政府示范项目与企业商业化应用相结合、推动物联网应用的发展模式。


  二、构建促进物联网产业健康发展的政企协作体系


  发展物联网,对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应对资源环境压力、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技术自主可控等均有重要意义。对这一重要产业,只有政企之间建立起良性的互动、合作机制,才有利于形成物联网发展所需特定的产业生态环境。


  (一)建立物联网“官产学研用”的合作发展模式


  物联网健康发展需要形成政府引导、扶持优秀企业发展,企业支持、尊重政府规划的良性互动关系。中国应发挥制度优势、大国市场优势和在物联网应用领域具有的同发优势,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合作体系。在物联网产业发展中,政府应致力于创建公平竞争性市场,在支持物联网企业发展中找准定位、发挥积极作用;企业应提升创新能力,在标准化体系和规范化经营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的规模化发展。“强化市场型政府”和“规范化创新型企业”共同构建物联网“官产学研用”的合作发展模式。


  (二)政企在物联网发展中明确定位、合理分工、科学协作


  政府在促进物联网产业发展中的定位应是环境创造者、系统规划者、统筹协调者和产业监测者。即,政府应为物联网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制定物联网发展的技术路线图,促进企业研发核心技术;参与制定物联网产业的技术和应用标准,处理好全国标准化和地方差异化、公共利益与企业利益双重性的关系,促进物联网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协助企业完善物联网各环节的利益分享机制,促进物联网开放式发展;统筹重点领域物联网的先导应用,建立物联网产业监测体系,发挥信息优势等引导企业及时应对产业发展中的问题。


  企业是物联网产业发展中的创新、投资和应用主体。即企业应承担突破关键技术的重要任务,推动物联网的行业应用与技术标准的制定;积极发展、创新商业模式,物联网企业发展战略要与国家扩大内需战略相结合,拓展公众业务,以形成基于物联网的对更舒适便利生活的切实消费需求。具体而言,物联网企业需要聚焦于智能交通、智能电网、节能环保、公共安全、金融服务等重点行业的安防与监控、自动化和远程管理、移动支付及管理等关键领域,找准切入点,推出一些具实用功能、能创造价值的行业应用。


  (三)构建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政企合作体系


  政企在推进物联网发展的政策、技术和标准化等方面应密切合作,从完善政策和法规体系、鼓励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协作、推进标准制定、推广应用、改善投融资体制等方面着手,构建促进物联网健康发展的政企合作体系。


  在广泛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构建支持物联网发展的政策体系。目前地方政府在利用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科技创新政策和产业政策等为物联网企业发展创造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方面有一定经验。但在国家层面,要处理好全国性政策与地方差异化的关系问题,需要广泛听取处于一线的企业意见,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和产业健康发展:一要更加注重政策的适用范围与效果,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有目的地培育市场,鼓励中国企业提升能力,避免沦为国外企业的实验性、规模化应用市场;二要强化横向联系,提高物联网跨区域、跨行业的联动能力;三要注重应用牵引,发挥示范作用;四要引导企业加快成果转化,促进物联网技术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建立推进物联网相关法规建设的政企协作机制。在国家立法部门主导下,物联网企业应积极参与,就完善物联网发展的法律环境提出建议或立法提案,完善物联网相关的法规,加快与物联网相关的立法进程。如制定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争行为规范的相关法规等,制定促进和规范各行业物联网应用、加快制定物联网安全和隐私保护立法等。


  建立物联网技术创新的政企协作体系。各级政府在尊重市场机制和企业意愿的前提下,应积极发挥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建立物联网产业技术联盟,创新联盟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协助企业设计技术创新合作中的信用机制与利益机制,以在物联网关键技术领域获取突破。此外,政府应积极参与物联网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推动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实现关键共性难题技术创新的分工合作与开放共享;完善技术交易、转化体系,方便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应用。


  建立促进物联网产业与区域协作的政企合作机制。通过政企合作,加强物联网的产业与区域协作:加强物联网行业应用部门与产业发展部门的协调,加强行业与地方的协调;政府支持、鼓励物联网优秀企业通过技术与商业模式创新、提升管理等内涵式发展做强,通过并购重组、战略联盟等外源式发展做大,培育一批带动力大、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以形成中国物联网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各地政府和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有所侧重地发展物联网,与当地既有产业良性互动,产生协同效应。
 

  建立推广物联网应用的政企协作体系。发展物联网的关键在于应用。物联网的行业应用需要与其他行业深度融合,难度较大。中国物联网目前处于零散应用的产业化初始期,政府可通过购买公共事业相关的物联网服务、推行示范工程、在使用环节实施财税优惠政策等需求鼓励措施,加快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协助中国物联网企业面向环保监测、公共安全和医疗卫生等优先示范领域和重点行业企业推广物联网关键应用,形成产业突破和规模化增长,加快物联网技术从简单应用到关键应用、规模应用和普遍应用的进程。通过政企合作、共同努力,培育最终用户认知物联网技术,启动初期市场,奠定物联网的发展基础,使物联网技术尽早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


  建立物联网投融资的政企协作体系。鼓励和支持物联网企业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完善政府财政生产投资引导政策,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和引导作用,鼓励更多的企业和社会投资参与到物联网发展中来。


  完善物联网标准制定的政企协作机制。物联网相关标准主要属于生产性标准,可由企业主导、协商制定。但政府应发挥组织、协调等积极作用,组织物联网主要企业及各重要应用行业的代表企业参与,完善物联网技术和应用标准组织,引导企业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凝聚共识、形成发展合力,提高物联网企业标准化意识。政企共同努力,力求中国在物联网标准制定、架构、关键资源国际协调等方面占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