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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知做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3-08-22  浏览:


  国资厅分配〔2013〕4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调控的基础工作,提高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收入分配调控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准化水平,定于8月15日-10月31日开展2013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内容在2012年基础上增加了国家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部分事项。《2013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问卷》及《薪酬调查说明书》可通过国务院国资委网站企业分配局子站下载。网址:www.sasac.gov.cn/n1180/n1566/n259655/index.html


  二、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的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及各中央企业。包括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含子企业)。各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填报数据为单户企业个别报表的数据,不得是合并报表的数据。


  三、报送方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子企业,请于10月31日前登录国务院国资委网站企业分配局子站,点击“上传调查问卷”上传数据。


  各中央企业负责子企业的数据采集,请于10月31日前通过国资委视频专线登录http://10.64.188.200/zgxcdc,点击“上传调查问卷”统一上传数据。


  四、调查要求


  2013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仍然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分配〔2012〕357号)有关要求执行。相关文件可登录国务院国资委网站企业分配局子站查看。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加强对各级子企业上传数据的检查督促。


  2.请参与调查的企业务必下载最新的表格,使用老表可能会造成数据无法上传;填报时要注意数据涉及金额的单位。


  3.请各地国资委、各中央企业于9月1日前将参与调查的所属企业全称及对应的企业代码按照层级结构(总部、二级、三级)集中报送我委信息中心。


  4.请参与调查的企业保管好“上传调查问卷”时登陆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方便以后使用。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


  联系人:田相庆 王新平


  电话:(010)6319351963192352


  邮件:zonghe-fp@sasac.gov.cn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联系人:杨清 苏滨


  语音电话:(010)6447078864471877


  邮件:yangqing@sasac.gov.cn


  subin@sasac.gov.cn


  地址: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56号


  邮编:100011


 
  国资委办公厅

 


  二○一三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