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8〕996号)、《财政部关于下达秸秆能源化利用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建〔2012〕996号)要求,现将安徽省2012年度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项目资金予以公示。对拟支持项目存在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在2013年4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直接报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贾振东 0551-65100595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8〕996号)、《财政部关于下达秸秆能源化利用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建〔2012〕996号)要求,现将安徽省2012年度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项目资金予以公示。对拟支持项目存在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在2013年4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直接报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并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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