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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湖北资金政策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湖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3-05-08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2013年度高新领域省科技支撑计划将围绕“创新湖北”建设,按照《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链技术创新规划》,以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重点,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一批创新产品,培育一批创新企业,形成较完善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撑体系。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3年度高新领域科技支撑计划包括:重点新产品新工艺研究类项目;制造业信息化项目。


  二、申报程序


  1、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通过“湖北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申报(推荐)系统”申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和网上申报时间均自即日起,截止到2013年5月15日17:00时。书面材料包括:推荐部门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2份;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项目申报书光盘1份。


  3、重点新产品新工艺研究类项目和制造业信息化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科技局作为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报送。


  三、申报要求


  (一)重点新产品新工艺研究类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是湖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的单位;


  2、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


  3、项目优先支持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4、项目要求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5、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进行申报,不在申报范围内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6、申报主体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自筹资金是省拨经费的4倍以上,并提供自筹资金的证明;


  7、申报项目最低额度不低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制造业信息化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特色产业集群企业信息化集成应用示范的单位必须为省级以上特色产业基地、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内的骨干龙头企业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产业链或产业集群有科学可行的信息化规划、实施方案和项目组织形式;


  2、申报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的单位必须为湖北省内的软件开发商和系统集成商,研究内容要求有明确的省内应用主体;


  3、申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单位应是从事制造业信息化技术咨询服务和培训的专门机构,具有开展制造业信息化相关工作的基础和能力。服务对象必须为产业集群或15条产业链,要求申报主体为产业集群内的中介机构或和产业集群内的机构、平台联合申报。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