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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资金政策

重庆:关于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体验中心认定和第二批工业设计体验中心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3-06-14  浏览: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北部新区产业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引导我市企业探索从用户角度研究消费者的行为习惯和心理偏好,提高工业设计水平,发展体验经济,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重庆市工业设计体验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渝经信服务〔2012〕7号),启动了工业设计体验中心建设试点工作,部分试点建设项目已竣工运营,对扩大企业宣传、改进企业设计等方面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体验中心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市级工业设计体验中心认定和第二批工业设计体验中心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工业设计体验中心认定工作


  1.认定范围:已建成运营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设计体验中心项目(含已建成但未纳入试点建设项目的体验中心)。


  2.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向其所在区、县经济信息委申报,各区县经信委负责对本地区申报的体验中心项目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汇总后上报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性服务业处。中央在渝以及市直、市属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经济信息委申报。


  3.申报材料:《重庆市工业设计体验中心申请表》(见附件1)。


  4.评审认定:由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必要的现场核查,并按照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市级工业设计体验中心名单,在市经信委政务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授予“重庆市工业设计体验中心”称号,并向全市公布。


  二、第二批工业设计体验中心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区县经信委、市直属企事业单位按照渝经信服务〔2012〕7号文件对工业设计体验中心试点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和程序的要求,积极组织第二批建设试点项目申报。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区县经信委、市直属企事业单位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委。


  2.各区县经济信息委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工业设计体验中心的管理和指导,督促业主单位按季度填报《工业设计体验中心建设运营情况季报表》(见附件2)报送市经济信息委。


  联系人:市经信委生产性服务业处李樾


  联系电话:63898007


  传真:63898012


  邮箱:liyue_314@126.com


  附件:1.重庆市工业设计体验中心申请表.doc


     2.工业设计体验中心建设运营情况季报表.doc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