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市、区)经信委(局):
根据《浙江省中药现代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企字〔2010〕119号),我委编制了《2013年浙江省中药现代化项目计划(第一批)》,现将该计划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你们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会同当地财政部门根据项目成熟条件抓紧开展中期评估工作,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联系人:蒋华华,联系电话:0571-87058085。
附件:2013年浙江省中药现代化项目计划(第一批)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7月2日
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3年浙江省中药现代化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