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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关于开展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11-10  浏览:


  各市、县、自治县农机服务中心(局、办)、乐东县农业局、省农垦总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农办机〔2014〕29号文)和《海南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督导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督导检查2013、2014年农机购置政策补贴对象确定、补贴机具经销、补贴资金兑付、补贴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查处等政策实施关键环节。具体检查内容参见农业部专项督导检查通知(已挂海南省农机化信息网通知公告栏)。


  二、督导检查组织领导


  省农业厅负责全省各市县(不含三沙市)督导检查,省农垦总局负责农垦系统督导检查,并形成文字材料于11月30日前报省农业厅统一汇总上报。省农业厅王晓桥副厅长担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组组长,成员由省农机局、省农机鉴定推广站、省农机监理所相关人员组成,分东、中、西线3个小组,具体分组情况:


  第一组:组长石礼滨,组员林英秀、陈政梅,负责督导检查东部海口市、文昌市、定安县、琼海市、万宁市、陵水县6个市县;


  第二组:组长张绍辉,组员张培、符少华,负责督导检查西部澄迈县、临高县、儋州市、昌江县、白沙县、东方市6个市县;


  第三组:组长林道泽,组员王文、李大聪,负责督导检查中部屯昌县、琼中县、乐东县、五指山市、保亭县、三亚市6个市县。


  三、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的方式了解基本情况。


  (二)进村入户核查。随机抽取2013年以来的购机户、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5户(家)以上进行调查。


  (三)补贴机具经销企业核查。抽取补贴机具经销企业1~2家,进行实地核查,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择被群众举报或被取消补贴机具经营资格的企业进行调研。


  (四)举报投诉调查情况回访。根据掌握的举报投诉材料线索进行回访调查和现场督查。对仍存在重大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纪提出处理意见。


  (五)其他符合实际情况的方法。


  四、时间安排


  全省督导检查时间为11月5日~11月25日,具体时间各检查小组自主安排,11月30日前完成检查汇报材料。


  五、几点要求


  为确保督导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际成效,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各市县、省农垦总局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按照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和农业部专项检查通知有关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督促补贴农户和经销商加强自查,做好档案资料的清理、归档、完善工作,并认真准备迎检材料,做好相关迎检工作。


  (二)各督导检查组要学习掌握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准确掌握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规定,提前了解今年以来各地举报查处问题企业、经销商等相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三)各督导检查组要及时与相关市县联系沟通,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总体时间要求,开展对所负责市县的督导检查工作,认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检查效果。


  (四)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认真听取基层农机主管部门、购机农户和经销商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到深入实地、廉洁自律、厉行节约、轻车简从,扎实开展工作。


  海南省农业厅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