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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

环保部 - 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

环保部关于下达2014年排污费支出(第二批)预算的公示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6-04  浏览:

  财建[2014]140号


  有关省(自治区)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


  为加快推进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经研究,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2014年中央排污费支出预算,具体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详见附件。该项经费预算科目列“211节能环保”。


  请严格按照《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原环保总局令第17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4年排污费支出(第二批)项目预算表.xls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