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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中关村社会组织发展支持资金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6-10  浏览:

  中科园发〔2014〕22号


  中关村示范区各社会组织: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社会组织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3〕44号),2014年中关村示范区社会组织发展支持资金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4年6月3日至7月3日


  二、申报主体


  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会员单位;在市民政局社团办登记注册,且由中关村管委会作为业务指导单位的协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三、申报范围


  (一)专项工作经费


  1.支持内容


  (1)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期间完成的项目,主要包括行业研究、标准创制、平台搭建及品牌活动三类。各项目申报额度不得超过社会组织完成各项工作实际发生费用的70%。每年给予每家社会组织的专项工作项目经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本次优先支持未获得过中关村管委会资金支持的项目。对于已获2013年资金支持且于2014年6月之前完成的项目,可按照项目实际发生费用与已获支持资金差额的70%部分申请资金支持。


  (3)每家社会组织最多申请3个项目的支持经费。


  2.评价主要指标


  (1)项目必要性(与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发展相关程度);


  (2)项目价值(影响力);


  (3)项目创新性;


  (4)项目实施规范性;


  (5)项目可持续性;


  (6)社会组织承接项目能力及匹配度。


  (二)建设经费


  1.支持内容及额度


  根据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按照考评情况每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经费支持。重点支持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2.评价主要指标


  (1)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基本情况:各协会组织机构建设、制度规范和完善程度、会员数量和专职工作人员等情况;


  (2)社会组织工作绩效:2013年获得支持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整体工作绩效(包括中关村管委会支持项目之外的其他重点工作);


  (3)工作参与度:上一年度信息报送数量,以及参与和承办中关村管委会和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各种活动的相关情况;


  (4)新注册成立及第一次申报支持资金的社会组织主要按照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基本情况及社会组织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与受理


  拟申报2014年度资金支持的社会组织需填写《中关村社会组织发展支持资金申报书》,并提交至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申报书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ianxihui@vip.sina.com,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含骑缝章)后报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财务支出相关证明材料待审计时另行提供。


  (二)初审


  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根据《社会组织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处审核。


  (三)复审


  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处联合专家组、市民政局社团办和委内相关业务处室开展量化评价,结合资金总体预算规模,综合评估后初步形成支持方案。


  (四)审计


  中关村管委会委托专业机构对拟支持的项目绩效和财务支出状况进行审计,核实无误后报中关村管委会主任专题会审议,确定社会组织名单、项目目录和支持金额。


  (五)公布


  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处组织召开社会组织资金支持结果通报会,通报各社会组织资金支持情况。


  五、联系方式


  (一)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处


  联系人:秦琳;联系电话:88828918,15910682809。


  (二)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


  联系人:何闽;联系电话:82237601–608,13810350042;


  刘晓丹;联系电话:82237601–605,13581889104。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5月30日


  附件下载:


  1.中关村社会组织发展支持资金申报书.doc

 


  2.申报项目资金相关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