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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内蒙古资金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6-13  浏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加强和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内蒙古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申报、审核、评价等管理行为。


  本办法所称工程中心,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建设创新型内蒙古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战略需求,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为目标,组织认定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建设的研究开发实体。


  第三条工程中心的宗旨是以自治区和行业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建立工程化研究、验证的设施和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培育、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搭建产业与科研之间的“桥梁”,研究开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


  第四条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


  (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产业发展的需求,研究开发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急需的关键共性技术;


  (二)以市场为导向,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开展具有重要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和系统集成;


  (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持续不断地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的先进技术、工艺及其技术产品和装备;


  (四)通过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五)提供工程技术验证和咨询服务;


  (六)培养工程技术研究与管理的高层次人才。


  第五条工程中心的责任与义务:


  (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相关批复文件的要求,实现设定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目标;


  (二)主动组织、参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并为行业提供技术开发及成果工程化的试验、验证环境;


  (三)承担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开发及工程化研究任务,并依据合同按时完成任务;


  (四)承担技术成果通过市场机制向行业转移和扩散,起到科研与产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章申报与审核


  第六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并发布工程中心有关政策文件,指导、组织自治区工程中心的审核、认定、评价等工作。


  第七条内蒙古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或所属单位工程中心的申报和管理,督促、协调工程中心的建设和运行。


  第八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技术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适时发布工程中心建设领域指南,明确工程中心建设重点方向和申报时限要求等事项。


  第九条拟申请工程中心的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须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的优势和具体情况,提出工程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一),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查。


  第十条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自治区工程中心建设领域及相关要求;


  (二)具有一批有待工程化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


  (三)具有以市场为导向,将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环境和能力;


  (四)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


  (五)具有对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能力,条件允许的还应具有工程设计、评估及建设的咨询与服务能力;


  (六)工程中心必须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实体;


  (七)工程中心的主要负责人一般应由熟悉工程中心所在行业情况的高级技术或管理专家出任;


  (八)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自治区鼓励由相关领域的优势科研单位、高校、企业、社会投资机构联合申请建设工程中心。鼓励跨地区、跨行业的建设形式,促进区域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鼓励引进国内外一流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第十二条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本部门(地区)所属单位提出的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工程中心申请报告(一式四份)及相关申报文件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第十三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受理主管部门提出的申报文件后,组织专家根据本办法第十条对自治区工程中心申请报告进行评审。评审重点包括工程中心建设的意义与必要性、申报单位的条件、发展目标等。评审过程中,可要求申报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第十四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必要时可征求相关部门和地方的意见,对工程中心申请报告进行综合研究后审核批准,正式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并授牌。


  第十五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治区工程中心享受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三章评价


  第十六条工程中心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运行评价制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每两年对通过正式核定的工程中心进行一次评价。


  第十七条评价程序:


  (一)数据采集。工程中心应于评价当年4月15日前将评价材料报主管部门。评价材料包括:工程中心年度工作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二)、工程中心数据填报表(附件三)及其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


  (二)数据初审。主管部门对自治区工程中心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于当年5月20日前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三)数据核查与分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相关中介评估机构对自治区工程中心上报的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按照工程中心评价指标(附件四)的规定进行计算、分析,得出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


  (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评价结果和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第十八条自治区工程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一)评价得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评价得分75分(含75分)至84分之间为良好。


  (三)评价得分60分(含60分)至74分之间为合格。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评价为不合格:


  1.评价得分低于60分;


  2.连续两次评价得分65分至60分(含60分)之间;


  3.无不可抗拒因素,逾期一个月不上报评价材料;


  4.上报材料内容和数据严重虚假;


  5.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及其它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并将其作为对工程中心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资金补助


  第二十条对评价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自治区工程中心,可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批复文件,提出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请自治区资金补助。


  第二十一条申请自治区资金补助的工程中心,须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相当资质的工程设计机构)编制工程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五),报送相应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将工程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有关评估咨询机构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评估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必要时,可征求有关部门或地方的意见,根据自治区预算内资金情况、综合平衡后,批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第二十三条工程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具体申报、审批程序及项目管理,按《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章变更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工程中心应严格执行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复的申请报告。如出现以下两种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及时报告:(一)对于不影响实现工程中心功能和任务的调整,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备案;(二)对于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实现工程中心功能和任务的调整,由主管部门提出调整建议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核。


  第二十五条对于评价得分65分至60(含60分)分之间的工程中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提出要求,并由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整改。对于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工程中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撤销其工程中心称号。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自治区工程中心命名统一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英文名称为:“InnerMongoliaEngineeringResearchCenterof××”。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附件:一、工程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二、工程中心年度工作报告编制提纲


  三、工程中心数据填报表


  四、工程中心评价指标


  五、工程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附件一:


  工程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一、摘要(2500字左右)


  二、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1.本领域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2.国内外技术和产业发展状况、趋势与市场分析


  3.本领域当前急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


  4.本领域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5.建设工程中心的意义与作用


  三、申报单位概况和建设条件


  1.申报单位及主要发起单位概况


  2.拟工程化、产业化的重要科研成果及其水平


  3.与工程中心建设相关的现有基础条件


  四、主要任务与目标


  1.工程中心的主要发展方向


  2.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


  3.工程中心的发展战略与经营思路


  4.工程中心的预备期和中长期目标


  五、管理与运行机制


  1.工程中心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2.工程中心的运行机制


  六、经济和社会效益初步分析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附件


  1.工程中心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中心章程


  3.前期科技成果证明文件


  4.其它配套证明文件等


  附件二:


  工程中心年度工作报告编制提纲


  一、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实现


  1.发展规划、年度研究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2.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建设情况


  1.基础设施、装备建设状况和投资情况


  2.创新机制建设和技术队伍建设


  三、工程中心的工作情况


  1.承担的科研任务和完成情况


  2.关键技术研发的重大进展


  3.研究成果、专利、获奖以及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情况


  4.国内外技术交流及人员培训情况


  5.对行业的贡献


  四、工程中心运行管理机制


  1.治理结构和运行管理机制


  2.创新合作、开放交流、人才吸引和激励机制


  3.成果转化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五、工程中心的经营和效益


  1.资金投入和支出情况


  2.总收入、技术收入、产品收入以及其它收入情况和利税情况


  3.经营风险和困难


  六、进口科研用品及减免税额情况


  七、其它情况及相关建议


  附件三:


  工程中心数据填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址 
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数据(20    年)
序号类别数据名称单位数据备注
资产和投资状况总资产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净值  
     无形资产  
总负债万元  
科技经费筹集万元  
  其中:政府资金  
     企业资金  
     金融机构贷款  
     其他  
总支出万元  
科技经费支出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购建费  
     劳务费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  
基础条件设备、仪器和软件数量/原值套/万元  
研发条件的完备性/ 完备/一般/不完备
技术装备水平/ 国际/国内先进/一般
仪器设备利用率  
建筑面积平方米  
人才结构工程中心总人数  
研发人员数  
学术与技术带头人数量 院士/教授级/特殊津贴
科技活动在研科技项目总数  
国家及自治区科研项目数  
对外合作项目数  
国内外技术交流次数  
国内外专家交流人数  
成果与行业贡献专利申请受理数/授权数 分别列出受理数/授权数
  其中: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科技成果及获奖数  
  其中:科技成果登记数  
   国家(自治区)技术发明奖  
   国家(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  
   国家(自治区)发明专利金奖  
   其他奖项  
论文数量(国际/国内)  
新产品数量  
新工艺  
服务合同数  
成果转化数量  
产品生产规模台/套  
形成国家与行业标准  
对行业直接经济效益万元  
培养和提供行业人才数量  
经济效益总收入万元 技术服务收入含技术入股分红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其中:科研项目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 
   产品收入 
   其他收入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所得税后利润)万元  
其它相关指标    
    
    
数据和资料确认签字
中心主任 联系人 

 


  填表日期:年月日


  二、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二)国家、部委、地方、企事业单位等对外技术合作项目的委托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的复印件;


  (三)成果鉴定、成果转让协议、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明、产品证书、项目验收报告等复印件。


  三、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工程中心基本数据主要指可以量化的评价数据,除特别说明外,均指统计年度数据,即从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资产状况和投资状况


  资产状况指统计年度内工程中心财务报表中总资产、总负债、固定资产原值和净值、无形资产的数值。


  科技经费筹集额指年度内来自于政府资金、企业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和其他渠道用于科研项目的各项经费总额;年度总支出包括科技经费支出和其他各项支出;科技经费支出指年度内科技经费内部支出(涉及固定资产购建费、劳务费等)和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R&D,涉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等)之和。


  (二)基础条件


  包括已有研发设备、仪器和软件的数量及其购置的原值(以资产负债表为准);按照能否满足工作要求自我判定研发条件的完备性(完备、一般、不完备)、技术装备水平(国际水平、国内先进、一般)以及设备仪器利用率;建筑面积指工程中心年度内用于研发、中试、办公等用途的自有产权或使用权(含租赁)的建筑面积。


  (三)人才结构


  研发人员数主要指从事研究、开发和工程化的技术人员数量,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数量主要指院士、教授、特殊津贴及特聘学术带头人。


  (四)科技活动


  包括年度内工程中心开展的在研科技项目总数,国家和自治区项目数,对外合作项目数(包括国际、国内机构、企业等合作项目);年度内国际、国内重要的技术交流活动次数和专家学者交流人次。


  (五)成果与行业贡献


  年度内专利申请受理数量和授权数量,要分别说明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年度内科技成果及获奖数包括:科技成果登记数、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发明专利金奖和其他奖项;年度内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数量;年度内开发的新产品、新工艺数量、成果转化数量、产品生产规模、形成的国家及行业标准数量等。


  行业贡献指年度内由于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的采纳和新产品的生产对本行业和相关行业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以及培养和提供给行业关键的、重要的技术人才数量。


  (六)经济效益


  总收入指年度内工程中心总经营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指年度内科研项目收入、技术服务收入、产品收入之和;科技收入包括课题和项目经费;技术服务收入包含技术入股分红。


  (七)其它相关指标


  其它可反映工程中心运行情况的相关指标。


  附件四:


  工程中心评价指标


  一、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权重(分)单位
实力与能力科技经费支出(6分)科技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3%
科技经费支出同比增长率3%
人才与队伍(9分)总人数2
研发人员占总人数的比重3
学术与技术带头人数量(院士、教授级、特殊津贴)4
技术条件(9分)装备水平3 
科研仪器设备原值2万元
仪器设备利用率2
建筑面积2平方米
科技活动(7分)在研科技项目总数2
国家及自治区科研项目数3
对外合作项目数2
资产(4分)总资产2万元
新增科研资产2万元
产出与贡献收入(10分)总收入2万元
科研收入4万元
技术服务收入4万元
成果(15分)专利授权数2
发明专利授权数2
科技成果及获奖数3
新产品数量2
新工艺3
服务合同数3
行业贡献度成果转化数量4
 对行业直接经济效益及行业评价5万元
(20分)对行业的社会效益5 
 培养和提供行业人才数量3
 主持或参与国家与行业标准3
体制与规划体制与机制(12分)重点考察工程中心治理结构、运行管理、人才激励、成果转化和合作交流机制12 
规划与目标(8分)重点考察工程中心发展规划和研究方向8 

 


  附件五:


  工程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一、项目摘要(4000字以内)


  1.项目名称


  2.项目法人概况


  3.资金申请报告编制依据


  4.项目提出的主要理由


  5.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


  6.建设内容、规模、方案和地点


  7.主要建设条件


  8.项目总投资、投资构成及资金筹措方案


  9.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0.目前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1.结论与建议


  二、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与意义


  三、技术与市场分析


  1.技术的主要发展状况与趋势预测、项目的优势与问题


  2.国内外市场状况与发展趋势预测、项目的目标市场与市场占有率分析


  3.技术与市场的竞争力分析(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情况、技术与市场的竞争力优势和劣势)


  四、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


  1.工程中心的主要发展方向


  2.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


  3.工程中心的发展战略与经营思路


  4.工程中心拟产业化的重要科研成果


  5.工程中心的近期和中期目标


  五、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


  1.工程中心法人单位概况


  2.工程中心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3.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人员概况及技术队伍情况


  4.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


  六、建设方案


  1.建设内容、规模、地点与环境


  2.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


  3.总图布置与公用辅助工程


  4.原材料、动力、供水等配套及外部协作条件


  5.科研开发的主要技术、工艺设计方案


  6.内部设施的功能及合理性分析


  七、土地利用、能源消耗及环境影响


  1.土地利用


  2.能源消耗


  3.环境影响


  八、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九、项目实施进度与管理


  1.建设工期


  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与进度表


  3.建设期的项目管理


  4.项目招标方案


  十、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1.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2.建设投资估算(包括土建、设备、安装、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科研开发、预备费、建设期利息、资料、技术援助、培训等)


  3.流动资金估算


  4.分年投资计划表


  5.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


  6.申请国家安排资金的理由和国家资金的具体使用方案


  十一、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1.初步经济效益分析


  2.社会效益分析


  十二、项目风险分析


  1.技术风险


  2.市场风险


  3.管理和运营风险


  4.其它风险


  十三、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十四、相关附件、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