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要求,现将2014年度省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安排公示如下(附后)。公示期自6月23日至6月29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赵志磊,电话83133172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远林,电话83170273
为加快推进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意见,2013-201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省财政给予补助。
一、2014年省财政资金补助计划
1. 珠三角地区(不含深圳)。2014年省财政安排珠三角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额度计划按2013-2015年拟补助总额的40%拨付,各市具体补助额度详见下表。
2014年度省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安排计划表
单位:万元 地区 城市 车型 分类 计划总推广数量 2014年安排资金 (辆) 总 计 20000 32604 一类地区 广州 公交车 纯电动 300 11052 插电式 1700 出租车 纯电动 600 插电式 400 专用车 纯电动 1000 公务车 纯电动客车 100 纯电动乘用车 800 插电式乘用车 1100 私人乘用车 纯电动 1000 插电式 3000 小计 10000 二类地区 佛山 公交车 纯电动 100 3801 插电式 400 出租车 纯电动 150 插电式 150 专用车 纯电动 140 公务车 纯电动乘用车 65 插电式乘用车 65 私人乘用车 纯电动 230 插电式 700 小计 2000 二类地区 东莞 公交车 纯电动 1000 7679 插电式 0 出租车 纯电动 0 插电式 0 专用车 纯电动 500 公务车 纯电动乘用车 400 插电式乘用车 0 私人乘用车 纯电动 175 插电式 525 小计 2600 二类地区 珠海 公交车 纯电动 500 5583 插电式 0 出租车 纯电动 100 插电式 100 专用车 纯电动 60 公务车 纯电动乘用车 60 插电式乘用车 60 私人乘用车 纯电动 155 插电式 465 小计 1500 二类地区 惠州 公交车 纯电动 36 1664 插电式 144 出租车 纯电动 75 插电式 75 专用车 纯电动 40 公务车 纯电动乘用车 90 插电式乘用车 90 私人乘用车 纯电动 237 插电式 713 小计 1500 二类地区 中山 公交车 纯电动 30 1567 插电式 120 出租车 纯电动 65 插电式 65 专用车 纯电动 80 公务车 纯电动乘用车 90 插电式乘用车 90 私人乘用车 纯电动 240 插电式 720 小计 1500 三类地区 江门 公交车 纯电动 10 629 插电式 40 出租车 纯电动 50 插电式 50 专用车 纯电动 25 公务车 纯电动乘用车 25 插电式乘用车 25 私人乘用车 纯电动 55 插电式 170 小计 450 三类地区 肇庆 公交车 纯电动 10 629 插电式 40 出租车 纯电动 50 插电式 50 专用车 纯电动 25 公务车 纯电动乘用车 25 插电式乘用车 25 私人乘用车 纯电动 55 插电式 170 小计 450
备注:全省分四类地区:一类地区为广州市;二类地区为珠海、惠州、中山、佛山、东莞市;三类地区为江门、肇庆市;四类地区为粤东西北城市。省财政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对不同分类地区给予综合补助。
2. 粤东西北地区。鉴于粤东西北城市不是国家试点城市,省政府对粤东西北地区没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没有量化目标要求,省财政2014年安排粤东西北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额度按照各市当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际数量和补助标准再据实安排补助。
二、支持方式
省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给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补助资金主要由各地级市用于补贴新能源汽车购置、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由各地级市根据所选择的技术路线和商业运营模式自行安排。2015年一季度,省将根据各市2013-2014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际数量,据实清算省财政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