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创新〔2014〕66号)要求,即日起,在我市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达到《四川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川经信技创〔2012〕628号)要求。
(二)原则上应为成都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
二、申报时间
6月20日至7月15日。
三、申报程序
(一)按《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创新〔2014〕66号)要求,进行网上填报资料申报。
(二)将申报资料报税收解缴关系所在区(市)县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企业正式行文推荐到我委。
(四)我委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现场核实有关情况,并择优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推荐。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推进。
(二)指导企业做好申报资料填报,并按顺序装订好纸质申报材料。
(三)报送企业纸质申报材料2份及其电子版。
(四)本部门正式行文的推荐文件1份。
附件:1.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创新〔2014〕66号,请在中国技术创新四川信息网下载)
2.成都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名单
联系人:市经信委生产性服务业处何天茂;
联系电话:61881645;
电子邮箱:cdjwfwc@163.com。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