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金政策 >> 地方资金政策 >> 

新疆

新疆资金政策

新疆关于测算纺织企业上缴税差金额的函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7-01  浏览: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自治区启动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促进百万人就业工程”。目前,我委正对“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百万人就业2014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细化。


  我区纺织行业中,棉纺、毛纺等企业生产原料如棉花、棉短绒、羊毛(羊绒)和亚麻均为地产农、畜产品,所购原料的税率均为13%,产品在销售环节按17%征税。为切实减轻纺织企业负担,保障“纺织服装产业百万人就业计划”顺利实施,自治区财政拟对纺织企业产品销售增值税“进项”和“销项”抵扣额相差4%的部分予以财政补贴。


  预计2014我区使用地产棉花45万吨,棉浆粕45万吨、羊毛(羊绒)5000吨、亚麻1500吨,请贵局据此测算全区企业上缴税差部分的金额,并于1月8日上午十二点前反馈自治区经信委消费品工业处,以便“方案”及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请贵局给予大力支持为谢。


  联系人:王清


  电 话:4523025 4518082(传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