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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自查自纠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7-03  浏览: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省属企业集团: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请你们对本地区、本单位承担的201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资金管理及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财税法规、政策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执行情况。


  (二)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


  (三)专项资金分配办法和申报、审批程序执行情况。


  (四)专项资金管理、拨付及使用情况。


  (五)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法规政策情况。


  (六)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情况。


  (七)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填写和汇总自查报表


  请你们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填写《2013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调查表》、《2013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调查表》,并实地抽查部分重点企业单位。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本地区本单位的《2013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调查表》、《2013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汇总表》、《2013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发现问题明细项目汇总表》、《2013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三、撰写自查报告


  请你们根据实地检查和调查汇总情况,撰写本地区本单位专项资金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一)介绍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二)说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三)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四)对省级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要求


  (一)请你们于2014年7月15日前将有关表格连同自查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二)我委将根据各地报送的自查材料情况,于7月中下旬实地抽查部分重点企业单位。对于未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的单位,将作为重点抽查对象。省财政厅计划于7月至11月对有关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巡查监督和重点检查,请各地市积极配合做好有关抽查工作。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4年6月27日

 


  (联系人:黄海丹、张景,02083133226、83133384,E-mail:zlc@gdei.gov.cn ,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7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