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海洋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政策》,市经贸信息委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海洋产业重大项目扶持计划,我委驻市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正式受理“深圳市2014年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海洋产业重大项目扶持计划”业务申请。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海洋产业的海洋电子信息、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生物、邮轮游艇领域,以及海水淡化、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深海矿产、海藻生物质能等海洋资源利用领域。优先资助重点领域里下列项目:
(一)促进产业聚集发展项目。优先支持海洋产业创新示范基地、海洋产业园区的初建、改建、扩建,支持游艇公共码头、船艇公共仓库、展示中心、交易中心等建设。
(二)创新载体建设项目。优先支持海洋电子、高端装备海试基地建设,海洋研究院,海洋技术与产业孵化中心、中试基地等创建。
(三)经济效益显著项目。优先支持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超2亿元人民币,或上缴税收超2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
(四)支持其他对实现我市海洋产业跨越式发展具有全局性影响和关键性推动作用,有利于夯实产业基础,完善支撑条件,强化产业链上下游配套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创新能力的项目。
二、支持数量
有数量限制,受未来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三、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www.szjmxxw.gov.cn在线填报扶持计划的资助项目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具体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和咨询电话,参见经贸信息委网站资助申请指南。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代理我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报事宜,请项目建设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委和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委举报。
市经贸信息委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