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委、卫计委有关处室:
2014年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工信部、卫计委下发《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专项、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专项的补充通知》(发改高技[2014]1371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专项申报工作。
联系人:省发改委高技术处陈涵0571-87056765
省财政厅企业处张卉0571-87058420
省经信委医化行业办陈革0571-87058172
省卫计委科技处朱炜0571-87709357
省发改委高技术处省财政厅企业处
省经信委医化行业办省卫计委科技处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