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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

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7-10  浏览:
  各市、县农委:
 
 
  根据6月11日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2014年农业物联网工作要点》,我们制订了《安徽省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行动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我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工作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请及时报省农委市场信息处。
 
 
  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3日
 
 
  安徽省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行动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的意见》(皖政〔2014〕2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48号),根据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
 
 
  2014年-2015年,依托农业物联网示范工程,培育农产品示范电商平台和电商示范县、示范企业,带动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力争使参与农产品电商营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比2013年增加2倍以上,农产品电商营销额增长200%以上;不断拓展我省农产品营销渠道,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美好乡村建设。
 
 
  二、任务
 
 
  1.重点打造一个在消费者中有影响力的省级农产品电商平台。加强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合作,重点培育中邮“邮乐农品”电子商城,使之成为立足安徽、辐射全国的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
 
 
  2.选择农业物联网示范县(或农产品电商发展有特色的县),以物联网与电商平台融合、电商培育、多形式营销为重点,建设10个在全省和全国有影响的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县。
 
 
  3.选择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同步培育100家农业物联网应用与农产品电子商务紧密结合、特色农产品销售效益突出的示范企业。
 
 
  4.大力培养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今年内在全省范围培训2000名农产品电子商务人员。
 
 
  三、推进措施
 
 
  1.加强统筹协调。在各级政府统筹下,加大部门合作,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每年在研究农业物联网工作时,同步研究部署农产品电子商务工作。省农委与省邮政公司等部门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各地都要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协调和推进机制,营造有利于农产品电商发展环境。
 
 
  2.加大政策扶持。各地要切实落实皖政办〔2013〕48号文件精神,因地制宜制定政策措施,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借鉴宁国、金寨等地经验,市(县)财政单列资金,对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给予销售奖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产品电子商务。今年,从省农业物联网建设专项资金中,扶持10个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县和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3.加强人才培训。今年起,将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纳入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加快培养农村电商技能人才。抓紧组建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讲师团,聘请一批电商专家担任培训师资,应各地邀请巡回开展培训。依托有条件的电商机构建立区域性培训基地,鼓励开展公益性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活动。
 
 
  4.加强监测、宣传和评估、认定。继续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行情况例行监测,定期通报发展情况。及时发现各地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典型,多种形式加以推介和宣传,特别是对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挖掘消费新需求、开拓新领域、探索新模式的典型,要组织专题研究,认真总结推广。对示范县、示范企业建设情况,适时组织评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