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财力困难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预〔2014〕146号),广东省财政厅按照因素法对2014年财政体制清算一次性财力补助资金进行了分配。
分配范围为:受财政体制调整等影响,财力下降幅度较大的市县。
分配因素包括:财政体制改革导致转移支付减少的情况。
计算公式为:某地区补助资金=财政体制影响补助总额×?某地区财政体制改革导致转移支付减少系数/∑各地区财政体制改革导致转移支付减少系数?。
分配结果详见《2014年财政体制清算一次性财力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附件:2014年财政体制清算一次性财力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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