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金政策 >> 地方资金政策 >> 

广东

广东资金政策

广东省关于2014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的通告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7-16  浏览:
  根据《广东省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预〔2014〕51号),广东省财政厅安排因素法对2014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分配。
 
 
  分配范围为:我省管辖的民族自治县,即韶关市乳源县、清远市连山县和连南县。
 
 
  分配因素包括:人均财力情况、人均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国土面积情况、人口情况。
 
 
  计算公式为:某地区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总额×[30%×?某地区人均财力系数/∑各地区人均财力系数?+20%×?某地区人均公共预算支出系数/∑各地区人均公共预算支出系数?+20%×?某地区国土面积/∑各地区国土面积?+30%×?某地区综合人口/∑各地区综合人口?]。
 
 
  分配结果详见《2014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表》。
 
 
  附件:2014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