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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

湖北省经信委关于印发《湖北省推动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 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7-22  浏览:
  鄂经信机械[2014]191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
 
 
  根据省政府领导要求,为抢抓机遇,大力推进全省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我委制订了《湖北省推动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7月7日
 
 
  湖北省推动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工业机器人是集机械、电子、控制、计算机、传感器、人工智能等多学科先进技术于一体的自动化装备,是智能制造装备的发展方向,其应用的深度与广度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制造业水平和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为抢抓机遇,大力推进全省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总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面向国民经济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大力推进工业机器人应用,大力扶持工业机器人龙头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努力实现工业机器人共性关键技术持续创新和突破,加快工业机器人产业培育和发展,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业机器人产业体系,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培育1-2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工业机器人龙头企业,5-10家关键部件配套企业,打造1-2个工业机器人产业集群;工业机器人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全省规上制造业企业工业机器人应用率达到50%以上,成为中部地区工业机器人生产、应用、服务的核心示范区,以及全国工业机器人重要产业基地之一。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战略研究,明确发展路径。结合全省实际,加强工业机器人产业相关课题的调研,摸清情况,理清思路,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推进全省工业机器人有序健康发展。
 
 
  (二)加强技术创新,发展自主品牌。围绕市场需求,集成省内相关高校院所和企业的资源,集中力量推进全省工业机器人的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广。重点突破高精度交直流伺服电机、RV减速器、数控系统等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制开发出核心部件全部为“湖北造”的适应市场需求的自主品牌产品。
 
 
  (三)推进应用示范,扩大市场需求。在机械、汽车、食品、医药、电子等行业,以及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有一定危险性的领域,选择部分企业引导其应用工业机器人进行技术改造,并抓好一批效果突出、带动性强、关联度高的典型应用示范工程,推动工业机器人的应用示范推广。支持主机制造企业从中低端市场起步,分行业、分领域细分市场,开展个性化定制。积极探索商业推广和营运模式,激活产品应用市场,建立产需对接长效机制,推动工业机器人的市场应用。
 
 
  (四)发展市场主体,培育龙头企业。鼓励装备制造业企业积极参与和组织实施工业机器人项目建设。加快龙头企业培育和发展,支持零部件和集成服务企业做专做精,提供专业化产品和服务,推进产业链整合延伸、配套分工,建立完整的产业配套体系。
 
 
  (五)突出区域特色,科学有序发展。在工业机器人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选定条件适合、基础完备的工业园区作为省重点发展的机器人产业基地,列入省重点培育发展的产业集群,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引导园区加强机器人产业基地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定位,科学谋划,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有序推进机器人产业集群化发展。
 
 
  (六)建立产业联盟,形成发展合力。整合现有创新资源,加强产业联盟建设,形成协同创新和互利共赢的运作机制。加强工业机器人主机、零部件研发生产企业和系统集成、应用企业的沟通交流,积极开展工业机器人的项目申报、攻关和管理、规范技术标准、行业互助、融资租赁、技术培训等各方面的服务。
 
 
  (七)大力招商引资,促进产业集聚。瞄准国内外著名的工业机器人制造企业,开展全产业链招商引资,吸引一批主机、关键零部件及集成应用项目进驻我省,鼓励与国内外工业机器人企业和科研机构结为战略伙伴,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尽快形成机器人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机遇意识,建立有效推动全省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协调服务机制,做好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中具体事项的协调与落实工作。
 
 
  (二)加强财税政策扶持。积极争取国家相关科技重大专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支持。从2014年起,每年将工业机器人发展方向,包括整机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集成应用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纳入现有省级财政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并给予资金倾斜支持。对采购或租赁本省制造的工业机器人及成套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从省技术改造财政贴息资金等省级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财政贴息或资助。
 
 
  (三)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用户企业、制造企业、科研机构与集成服务商组成项目组,参与招投标,联合开发特定行业工业机器人成套应用装备并给予首台套政策支持。研究制定工业机器人产品推荐目录,鼓励用户采用本省自主品牌机器人。
 
 
  (四)完善投融资体系。鼓励金融资本、风险投资及民间资本投资机器人产业。协调金融部门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较强的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在国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利用有关风险投资基金,引导国内外金融资本,为具备核心技术的研发制造团队和企业提供股权投融资服务。
 
 
  (五)促进人才聚集,打造智力高地。建立机器人产业人才聚集、培育和服务体系。加快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对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按规定给予相关待遇。建立健全行业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快培养机器人产业相关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