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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资金政策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杭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引导资金奖励项目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7-22  浏览:

  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发改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和实施国务院批复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加快推进我市海洋经济发展,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意见》(市委[2011]16号)和《杭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奖励办法》(杭发改海经[2006]512号、杭财企一[2006]38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4年杭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属于下列涉海重点领域,优先考虑已列入省、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项目:


  (一)海洋新兴产业: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生物产业,海洋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海洋勘探开发等;


  (二)涉海服务业:海洋信息与科教服务业,涉海金融服务业,涉海物流业,陆海联动旅游业,涉海环境保护和总部经济等;


  (三)涉海先进制造业:高技术船艇及关键配套机械设备,海洋工程装备及其关键配套设备和系统,港口叉车、起重机、吊车、行车、集装箱等港口设备等;


  (四)现代海洋渔业:远洋渔业,海产品精深加工等;


  (五)其他涉海产业:国家标准确定的其他海洋及相关产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项目的申报要符合《杭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建议书;


  3、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4、项目已完成投资财务清单;


  5、财政资助情况说明;


  6、其他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项目技术水平证明文件(如专利、鉴定报告等)。


  四、申报要求


  1、纸质报送:以上申报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式2份,由各区、县(市)发改局、财政局初审汇总并联合行文,分别上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网上报送:本次申报请同时登录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


  http://220.191.210.97:8080/WebHall/Webindex.aspx


  申报材料网上上传:项目申请表、项目已完成投资财务清单、财政资助情况说明(电子表格可从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发改委-海洋经济申报栏下载)。


  企业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各区、县(市)上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0日。


  联系人:孙 璐 联系电话:85251823(市发改委)


  付萌理 联系电话:87715137(市财政局)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88231139、15168250191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