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广东海洋经济综合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等有关内容公示如下(附后)。公示期自2014年7月22日至7月30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文宇?,电话:020-83170593
省海洋渔业局联系人:刘锡亮,电话:020-84109293
附件:广东海洋经济综合发展资金安排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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