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发展改革委: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投资〔2014〕1201号文件下达我省201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现将投资计划(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开工建
设或进行设备、材料采购,形成有效工作量。
二、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四、加强项目跟踪调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请你委按要求使用国家纵向网“项目动态监测系统”软件,分别于6月、9月、12月和明年3月底前向我委(资源环境处)报送截至上季度末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五、要加强综合协调,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达产达效。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