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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市委宣传部签署《2014年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金使用合同》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8-06  浏览:

  各相关单位:


  2014年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扶持计划已获市政府批准 ,根据《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请获得原创动漫、影视、舞台剧、出版物、事前重大活动类资助的项目单位(详见附件1)与我部签署资金使用合同,请先自行下载资金使用合同电子版填写,并于8月8日前发至 szwc_118@126.com,并在监管银行办理提交《深圳市专项资金项目监管账户证明》。合同电子版经审核后由我部制成纸质一式四份后,另行通知签字盖章。事后重大活动类项目无需填写资金使用合同,请于8月7日前提交银行自有账户确认函(附件2)及收款收据(均需加盖公章)至市委大院东附楼118室。


  资金使用合同是确保产业资金下达到位和进行项目验收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开户银行”和“账号”须填写提交的《深圳市专项资金项目监管账户证明》中的监管银行和账号。资金使用范围中,“预算金额”为整个项目的预算费用;“计划使用专项资金金额”为计划将获资助的专项资金用于的使用科目和金额。如项目实际发生费用未在“支出科目”中列明,可在“其他”项下补充,并作合理说明。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助资金在各支出科目中的比例,监管银行将根据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和进度进行拨付。资金使用进度计划、承诺完成任务目标,是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填写详细。


  请勿随意更改合同格式。其他内容请按照申报时内容填写。


  特此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2014年8月4日


  联系人:王芳,82102170


  附件:

   1.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4年资助项目名单.xls


  2. 2014文创资金使用合同(事前重大活动类).doc


  3.2014文创资金使用合同(原创动漫、影视、舞台剧、出版物类).doc.doc


  4.账户确认函.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