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3〕12号)有关规定,从即日起至8月20日止,开展2013年度物流业资助资金航空业子项申报工作(不含“经深飞”及城市候机楼宣传推介项目)。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我委网站(http://www.sztb.gov.cn)下载《深圳现代物流业资助资金航空业子项资助资金申报指南》及相关文件,按有关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胡辉,联系电话:83168324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现代物流业资助资金航空业子项资助资金申报指南.doc
市交通运输委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