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现将2013年度广东省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境内外展览项目资金明细分配计划公示如下(附后),公示期为8月18日至8月26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刘雅丽,电话:83170381;
省商务厅联系人:李永洲,电话:38819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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