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财政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根据2014年工作安排,第二批循环经济(节能技改)项目资金资助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9月9日止。
二、项目要求:各区、县(市)要严格把好申报项目质量关。重点推荐节能效果好的炉窑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提高能源效率,提高设备生产效率的节能改造项目,且要充分体现节能效果,节能率达5%以上。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并已实施完工取得财务发票,对于2012年11月以前的发票不在申报范围之中。
三、申报资料
(一)杭州市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企业基本情况表,包括经营范围、主要产品、生产技术、职工人数等。
(三)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总结报告。
(四) 项目改造前后能源消耗情况对比表(附件2)。其中,项目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提供有资质的节能量审核机构出具的节能量检测报告。
(五)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内容须按《杭州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导意见(试行)》(杭财企〔2010〕897号)要求。具体请上杭州财税网(www.hzft.gov.cn),进入“政策法规→财政文件→企业财务类”栏目下载相关表格(如出具的审计报告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该项目将不列入资助范围)。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七)财政资助情况说明表(附件3)。
四、申报要求
企业申请项目应按照上述申报资料顺序以A4纸装订成册;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和财政局对企业申报项目经认真初审后填报《杭州市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并联合行文,一式2份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
项目采取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系统:“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 网址http://220.191.210.97:8080/webhall/webindex.aspx。各项目申报企业自行按要求注册账号(该系统中,一个组织机构代码证只能申请一个账号,且在该系统中各个专项申报通用),将所申报项目的《杭州市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通过“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其它申报材料暂不实行网上申报。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申报不明事项,请与俞炜联系,电话:88231139。
联系方式:市经信委资源处凌秋萍,85252046;市财政局企业处谢青87715141。
市经信委
市财政局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