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穗府办〔2012〕51号)精神,打造一批先进制造业发展示范平台,做强做优一批重点工业园区,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我委起草了《广州市工业集聚发展园区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4日至2014年6月1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根据社会各界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意见和建议时间
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2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登录市经贸委网站的“意见征集”版块提交;
2.邮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综合楼广州市经贸委工业园区处(邮政编码:510032);
3.电话至83123827;
4.传真至83123964;
5.发电子邮件至lux@gz.gov.cn。
社会公众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工业集聚发展园区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