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工信节能字〔2014〕346号
江西省工信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委、财政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十二五”江西省工业节能千万吨标煤节能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重大节能改造项目建设,确保完成今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4%的目标任务。我们制定了《2014年度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工信委 江西省财政厅
2014年7月24日
2014年度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江西省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江西省工业企业节能技改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2014年度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
(一)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支持电机系统节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二)工业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推广项目。在我省工业领域具有重大推广应用前景的工业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推广项目。
(三)节能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及工业节能宣传相关工作。
二、支持方式
(一)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方式。支持工业企业节能技改项目。采取有限风险补偿模式,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省内工业企业节能改造项目予以部分贷款贴息。
(二)贴息方式。支持在我省工业领域具有重大推广应用前景的工业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推广项目
(三)补助方式。支持省节能监察总队(用于支持500户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执法工作)以及市(县、区)节能监察大队(支队)能力建设;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编制;工业节能宣传;电机能效提升计划以及汞削减、铅削减、高毒农药替代清洁生产重点工程实施等工作开展。
三、申报主要内容
(一)工业企业节能技改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
2、项目建议书;
3、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4、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文件;
5、相应级别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
6、前三年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初创企业除外);
7、项目拟贷款情况及用途说明。
(二)其他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业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推广项目:项目承担企业基本情况,技术来源分析(包括国外同类技术情况、国内技术现状、成熟情况、先进性评价及解决的主要问题、推广应用前景分析,对提高行业能源利用效率的作用和影响),知识产权证明等。
2、节能监察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重点分析当地工业用能和重点用能企业情况),机构批复文件,机构现有人员、设备情况,能力建设项目需购置的仪器设备清单和价格,当地财政配套资金承诺说明等。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整体(含子项)近三年未得到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今年申报节能技改项目重点以冶金、石化、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企业及20个省工业示范产业集群内企业。
(三)申请工业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推广项目的企业原则上其产品应通过国家或省级节能产品评审认定(认证)。
(四)节能监察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原则上每个设区市限报一个,且项目主体必须是当地政府已正式批复设立的节能监察机构。
(五)属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不予支持:
1、项目承担企业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较差;
2、项目依附或改造的主体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已列入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目录;
3、项目以扩大产能为主;
4、项目属于新能源开发利用,如:利用太阳能、煤层气以及水源、地源热泵等,但工业生产有机废弃物沼气利用除外;
5、项目属于利用优质能源(如:天然气、煤气等)、劣质能源(如:煤泥、煤矸石等)以及生物质能源(如:秸杆、稻壳和其它废弃物)替代燃煤或掺烧;
6、项目改造属于利用外购或外供的余热、余能、余气等;
7、项目在2013年年底前已经建成,或主体工程已完工。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省属单位项目由主管单位直接报送省工信委和省财政厅;省直管试点县(市)的项目由县(市)工信委会同财政局初审后直接上报省工信委和省财政厅;其他项目由设区市工信委会同财政局初审后汇总报送至省工信委和省财政厅。
(二)时间
1、申请贴息和补助的项目,请于8月15日前报送申报材料。
2、申请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的项目,请于9月15日前报送申报材料。
请在上述时间要求内将申报文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省工信委(节能处)和省财政厅(经建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jxgxwjnc@jxciit.gov.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工信委节能处朱亚明、彭敏
电话:0791-86275512
省财政厅经建处席典宇、徐晨
电话:0791-87287594
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