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通知》的要求,自治区农牧厅按照项目申报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组织专家对我区申报2014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项目申报单位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评审,最后确定6个项目申报单位为2014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项目实施单位;现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14年8月18日-8月20日)。如对以下项目单位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农牧厅反映。
1、盐碱改良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单位
平罗县、贺兰县
2、粮食作物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单位
永宁县、利通区、原州区、隆德县
宁夏农牧厅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