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科农〔2014〕143号
各有关区、县(市)科技局,各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示范带动作用,扎实推进新农村科技示范点建设,根据《杭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点认定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杭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项目征集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列入市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点扶持计划,并已完成承担示范项目验收的单位,其中新认定的第五批新农村科技示范点直接签订项目合同,通过后期考核,分期拨付拟资助资金。
二、申请条件
申报的项目应与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相结合,与当地特色产业相结合的适用新技术、新品种示范应用推广,要有利于促进当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可持续发展。每个示范(试点)单位限报1项,同时必须提供已投入科技经费证明材料,申请资助资金不得大于已投入科技经费。
三、申报方式
采取项目在线填报的方式,为保证项目征集工作的顺利开展,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
1、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采取在线填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杭州科技政务网(www.hzst.gov.cn)“项目申报”栏的“网上申报系统”申报项目(具体操作见网上申报指南)。
2、书面申报。完成网上申报后,打印杭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表和可行性报告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网上提供直接打印功能),要求用A4纸打印并装订整齐。
3、项目由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收集,签署推荐和承诺配套意见、盖章后报送市科委,并在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本部门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
四、受理截止日期及部门
受理截止日期:2014年8月31日。
受理部门: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办公室(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605房间)。
联系人:蔡康沈吉英
联系电话:8706105987025452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