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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广东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安排计划项目的公示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8-26  浏览: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4〕23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广东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城函〔2014〕1443号)的有关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于2014年8月联合组织了2014年广东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资金评审工作。经审查,梅州市兴宁市污水处理厂二期(2.5万吨/日)等7个项目符合拨付补助资金条件,拟按规定拨付补助资金(详见附件)。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有关要求,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4年8月25日-9月2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83133695;省财政厅,联系电话:83170273。
 
 
  附件:2014年广东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8月18日
 
 
  附件:
 
 

  2014年广东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安排计划表

 

 

序号 地市 污水处理工程名称 设计处理能力 计划补助资金
(市,区) (万吨/日) (万元)
1 梅州市 兴宁 兴宁市污水处理厂二期 2.5 2500
2 梅州市 平远 平远县污水处理厂二期 1 1000
3 梅州市 蕉岭 蕉岭县污水处理厂二期 1 1000
4 梅州市 大埔 大埔县污水处理厂二期 1 1000
5 梅州市 丰顺 丰顺县污水处理厂二期 2 2000
6 肇庆市 德庆 德庆县悦城镇污水处理厂 0.2 200
7 肇庆市 广宁 肇庆市广宁县江屯镇污水处理厂 0.2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