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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开展广东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8-28  浏览:
  深经贸信息外贸字〔2014〕145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组织我市企业申报“广东省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和“广东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企业参照《关于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见附件2)规定的“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及培育对象的界定标准”,自愿选择申报“广东省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或“广东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对象”。
 
 
  二、各申报企业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含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三、请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8月29日前报送我委对外贸易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三楼C3120室),逾期不予受理。我委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广东省商务厅审核。
 
 
  特此通知。
 
 
 
 
 
 
  (联系人:罗萍,电话:82108871,传真:82002039)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