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将“2013粤港时尚生活展?伊斯坦布尔”展览会及“中国(广东)——以色列经贸洽谈会”公共费用安排情况公示如下(附后)。公示期自9月3日至9月12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商务厅联系人:张菊清,电话:020-38819181
省财政厅联系人:刘雅丽,电话:020-83170381
附件:
“2013粤港时尚生活展.伊斯坦布尔”展览会及“中国(广东)—以色列经贸洽谈会”公共费用
金额单位:元 | |||
单 位 | 金 额 | 备 注 | |
省商务厅 | 2,341,338.00 | 由省商务厅转拨至香港贸发局 | |
广东省进出口商会 | 240,598.00 | ||
合计 | 2,581,93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