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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资金政策

关于申报2014年杭州市农村电子商务扶持项目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9-10  浏览:
  市农办〔2014〕89号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各区、县(市)农办(农业局):
 
 
  为大力推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进一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增加农民收入,根据《杭州市农村电子商务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市农办〔2013〕4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杭州市农村电子商务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农业电子商务企业的申报条件
 
 
  1、在杭州市注册、纳税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农家乐),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成立时间两年以上。
 
 
  2、年度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营业额)在300万元以上,其中五县(市)在100万元以上。
 
 
  3、年度农产品销售额中,杭产农产品占50%以上。
 
 
  二区五县市按年度网络销售额(营业额)排名各申报3家,西湖、江干、滨江、拱墅、名胜区各1家;
 
 
  (二)电子商务村的申报条件
 
 
  1、全村从事电子商务的网商在10个以上,同时全村网商年度网络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
 
 
  2、全村网商带动本地农民(以身份证为准)就业人数在50人以上。
 
 
  2区5县市按年度杭产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分别排名申报1-3个村。
 
 
  (三)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创业点的申报条件
 
 
  1、由乡镇政府牵头组建,由大学生村官或返乡大学毕业生等优秀农村青年创办,在开业两年以内的电子商务网站(店)。
 
 
  2、有集中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农产品销售网络销售额5万元以上,其中杭州农产品占50%以上。
 
 
  2区5县市各申报3个点,西湖、江干、滨江、拱墅、名胜区、下沙各申报1个点。
 
 
  (四)县级电子商务平台的申报条件
 
 
  经县级政府批准,为全县农业电子商务网站或其他农业主体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公共平台。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通过运营等公共服务活动促进集成网站(店)或其他农业主体电子商务的发展。
 
 
  以上各主体的申报,原则上在原预申报的基础上进行排序后申报,确需调整的,请各区、县(市)作出书面说明,县级平台的申报主体为各区、县(市)农办(农业局)。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时要注意材料的规范性,按规定的顺序进行装订,同时必须提供网络交易明细的电子材料,交易额的计算时间从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除须提供《杭州市农村电子商务扶持项目申请表》外,各申报主体还须分别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农业电子商务企业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纳税证明;
 
 
  3、农产品网络销售凭证和杭产农产品收购凭证。根据不同的网络销售模式,须提供不同的网络销售凭证。
 
 
  (1)通过网店销售的,须提供1份详细的交易记录EXCEL文件(附件2,表式可根据不同的第三方平台进行调整)。
 
 
  (2)通过自建网站销售的,须提供后台交易记录的EXCEL文件;
 
 
  (3)通过行业网站等销售的,需提供销售记录及发货清单。
 
 
  (二)电子商务村
 
 
  1、电子商务村电子商务销售情况表(附件3)
 
 
  2、电子商务村带动就业情况表(附件4)
 
 
  (三)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创业点
 
 
  1、乡镇政府关于牵头组建农村青年电子商务点的文件;
 
 
  2、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的地址及照片;
 
 
  3、1份详细的交易记录EXCEL文件(附件2)和杭产农产品收购凭证。
 
 
  (四)县级电子商务平台
 
 
  1、区、县(市)政府关于成立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的文件;
 
 
  2、有固定的运营商,有相关主管部门的委托运营协议;
 
 
  3、集成当地农业电子商务网站(店)名单或为其他农业主体提供电商运营活动等公共服务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申报材料经各区、县(市)农办(农业局)、财政局初审后,于9月15日前一式两份分别报市农办,同时通过“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220.191.210.97:8080/WebHall/WebIndex.aspx)。未明事宜请与杭州市农办产业信息处联系,联系电话:85252174
 
 
  附件:1.杭州市农村电子商务扶持项目申请表;
 
 
  2.网店交易销售记录表;
 
 
  3.电子商务村电子商务销售情况表;
 
 
  4.电子商务村带动就业情况表。
 
 
  中共杭州市委
 
 
  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6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抄送:杭州市财政局
 
 
  中共杭州市委
 
 
  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综合秘书处
 
 
  2014年8月26日印发
 
 
  杭州市人民政府
 
 
  附件1
 
 
  杭州市农村电子商务扶持项目申请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 编  
法人代表   手 机   电 话  
联 系 人   手 机   电 话  
电子邮箱   网 址   传 真  
申报项目 □农业电子商务企业(合作社、农家乐)
   
类 别 □电子商务村
   
  □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创业点
   
  □县级电子商务平台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必填:申报条件)
 
 
 
 
 
 
 
 
 
 
 
 
 
 
 
 
 
 
区、县(市)农办(农业局)意见: 区、县(市)财政局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