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金政策 >> 地方资金政策 >> 

贵州

贵州资金政策

贵州省关于申报“2014年度贵州施秉中药材产业科技合作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9-23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厅、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施秉县人民政府科技合作协议书》(简称科技合作协议书)和《施秉中药材产业科技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管理办法)的要求,充分利用施秉县中药材资源优势,加强科技合作创新,重点发展民族医药、保健品等系列产品开发和研究,着力提升品牌效应,做大做强施秉特色产业经济建设。现将申请2014年贵州省施秉中药材产业科技合作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内容
 
 
  1、施秉中药材(太子参)科技研发(进步)及成果转化应用与产业发展(其中包括新品种、根腐病致病机理等研究);
 
 
  2、施秉县中药材饮片、保健品等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3、施秉县林下经济药用植物仿野生栽培与示范应用;
 
 
  4、施秉县菌类中药材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5、施秉县白及组培球茎驯化及大田高产栽培技术研究
 
 
  6、其他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以企业为主体,支持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结合:
 
 
  1、在施秉本地注册的企业或合作社,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且运行管理规范,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技术和人员必须真实,企业匹配的资金必须落实到位。
 
 
  4、具备良好的项目基础和产学研合作机制。
 
 
  5、申报单位对申报的重点支持项目有系统研究成果的优先,具有专利技术,科技成果等需有真实的证明资料。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特点,具备良好的前期合作研发基础和产业化生产条件,需签订责、权、利明确的产学研合作协议。
 
 
  (三)申报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各申报单位应明确任务分工,制定科学、合理的研发及产业化进度,明确项目实施期末的量化技术指标和经济考核验收指标。
 
 
  (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55岁以下,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产业化经历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不符合本申报要求和资助范围、重复申报,以及研究内容相近似的重复项目均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填报《施秉中药材产业科技合作专项计划项目申请书》,并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渠道。在贵州省科学技术厅、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施秉县人民政府网站登录查阅并下载填写《施秉中药材产业科技合作专项计划项目申请书》,用A4纸打印平装一式五份(签字盖章)并提交电子版本原件5份和电子板,于2014年9月30日前报送贵州省施秉中药材产业科技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施秉县科学技术局)。
 
 
  四、其他事项
 
 
  鼓励拥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的企事业单位申报,申请人要遵守科学道德,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填写课题申请书,保证课题申请书的真实性、避免出现夸大和不准确的内容。
 
 
  材料报送地址:施秉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邮编:556200
 
 
  联系人:秦小浪0855-422157215286335235
 
 
  传真号:0855-4221572
 
 
  电子邮箱:sbxkjj@126.com
 
 
 
 
  施秉中药材产业科技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