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内蒙古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自治区农牧业厅将组织开展《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自治区支持推广目录》)2015年度调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调整工作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进行。《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确定的申报程序和相关要求不变,申报范围由原来的11大类、26小类、61个品目,调整为12大类、27小类、62个品目。其中增加的大类和小类名称为“其它机械”,增加的品目名称为“精准农业用卫星导航自动驾驶系统”。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指南》和《补充规定》要求,认真开展咨询、受理和审核推荐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内蒙古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报送相关材料。《自治区支持推广目录》网上申报通道开通及截止日期、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在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信息网(http://www.nmgnj.gov.cn)另行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