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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资金政策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和发展股权投资行业的实施意见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10-11  浏览:

  肇府函[2014]2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发展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及股权投资管理企业(VC/PE,以下简称股权投资行业),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完善创业环境,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为推动我市股权投资行业加快发展,促进金融、科技、产业有效融合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抓住广东建设金融强省和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战略机遇,落实市委十一届四中全会关于“探索扩大财政股权式投资安排,积极争取创建投资引导基金”的精神,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原则,以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等重大发展平台为核心载体,进一步完善股权投资扶持政策,坚持加强引进和本市培育并重,不断优化金融服务环境和行业发展环境,力争推动我市股权投资行业取得突破性发展。


  二、工作机制


  加快股权投资行业发展工作纳入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工作范畴,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上市办)负责牵头落实相关具体工作,重大工作事项由市上市办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批。


  三、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


  (一)建立健全扶持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政策。


  1.加大研究力度,积极借鉴珠三角其他城市成熟做法,尽快出台我市鼓励和扶持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政策。


  对外来的股权投资行业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法人机构和本地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行业给予一系列的扶持优惠政策,包括给予办事优惠、奖励补贴、风险补偿等,促进我市股权投资行业在较短时间内达到一定的发展水平。(市金融局、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配合)


  2.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引导外来和民营资本投资我市中小企业。


  市财政整合相关专项资金,成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通过筛选,由引导基金择优与市内民营资本或市外资本按照市场化合作的形式成立股权投资基金,并委托国内资信好、有基金管理经验,管理运作规范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基金的运营管理。该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我市重点项目、高科技或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企业等。引导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订。(市财政局、市金融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配合)


  (二)积极为股权投资行业发展壮大创造条件。


  1.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加大对本市股投机构的培育力度。


  壮大金粤创投公司资本金实力,加强基金管理团队建设,把握“新三板”新政策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加快发展的机遇,充分发挥国资背景创投公司优势,大力支持我市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优质企业,同时获取较丰厚的投资收益,得到双赢,并形成“投资—获取回报—扩大投资”的良性滚动发展势头。(市国资委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等部门配合)


  2.强化项目吸引机构入驻的理念,加强企业分类培育。


  (1)围绕我市上市后备企业、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培育工作,收集整理经营现状、发展势头俱佳的优质企业,形成重点培育企业资源库。(市金融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配合)


  (2)围绕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收集整理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各级创新基金项目以及国家、省的重大专项项目,形成科技创新项目资源库。(市科技局负责)


  (3)发挥肇庆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作用,梳理各类创业团队、归国留学人员创业项目、大学生创业项目等,形成创业项目资源库。(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4)加强与省内的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等机构合作,充分利用其市场资源优势,积极协助股投机构挖掘项目资源。(市金融局负责)


  四、优化环境,严防风险


  (一)为股权投资行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充分利用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对象资源库、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产权交易中心等平台资源,积极为股权投资企业提供项目信息、投资资源;鼓励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将培育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及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作为完善地方金融体系、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扶持政策和措施。


  (二)加强部门合作,促进行业发展。


  各地及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沟通合作,协调联动,提高服务水平,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为股权投资行业发展提供便利条件,推动股权投资行业在我市加快发展。


  (三)加强对股权投资行业的风险防范。


  各地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做好风险预警及处置工作,依法打击利用股权投资名义进行的各类非法证券和非法集资活动,促进股权投资行业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