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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资金政策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10-13  浏览: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和我省自主创新战略,加快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围绕汽车、能源、煤化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装备制造、农产品深加工、新材料、新能源以及节能减排、环保、战略性资源开发、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以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为依托,支持企业建设较为系统的前瞻性技术研发设施、系统集成验证平台等综合性基础设施,构建有利于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有利于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有利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的自主创新研发平台。
 
 
  二、项目支持类别
 
 
  (一)支持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包括企业创新能力基础设施中的关键研发试验条件建设;相应的研究开发基础平台、信息化建设;相关关键技术研发以及人才的培养与引进等。
 
 
  (二)对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三、项目申报条件
 
 
  2012年度评价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13年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已获得专项资金支持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201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按照省工信厅另文要求申报,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四、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企业向所在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通过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http://xmk.sf.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按要求报送《2015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2015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2)。
 
 
  (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应公开组织项目的申请,对申请企业的条件及相关资料按项目申报条件进行认真审查,确定申报项目并按重要性原则对项目排序汇总(见附件1)。
 
 
  (三)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后于10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汇总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其中两份正式申请文件、两份申报材料及光盘、汇总表电子版报省工信厅科技处;一份正式申请文件及申报材料光盘报省财政厅经建处。申报材料请自行备份,不再退回。相关文件请登陆www.sxgxt.gov.cn科技动态栏目下载。
 
 
  (四)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支持的项目、方式及金额。拨付资金的程序按照《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