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科函财〔2014〕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5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报工作,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评估评审规范》、《四川省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评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四川省2015年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预算编报要求
(一)项目预算编制准备
1、项目预算必须由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协助项目负责人编制,明确预算申报参与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2、结合项目任务,明确研究目标、技术路线、考核指标、研究周期、参加单位、参加人员等内容
3、在编制项目预算书之前,应认真阅读有关四川省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川财教〔2007〕192号),并了解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二)项目预算编制要求
1、项目预算编制原则。预算编报应当结合项目研究任务的实际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目标相关性是指项目预算应与项目研究任务密切相关,预算的提出应该围绕项目目标、任务及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测算;政策相符性是指项目预算应符合有关财政预算管理、四川省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预算中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应严格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经费等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进行测算。经济合理性是指项目预算需求应当结合项目研究的现有基础、前期投入和支撑条件,本着实事求是、经济合理、提高效益的原则测算提出。
2、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各单位应该分别根据所承担研究任务的实际需要编制经费预算,并由项目牵头单位进行审核汇总后,通过管理系统进行项目预算申报书的填报,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各承担单位的资质、分别承担的任务、预算和安排理由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
3、项目预算是计划任务书的组成部分,应以项目计划任务书确定的任务为依据并与计划任务书的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4、项目自筹经费预算填报,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5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申报指南》(川科发计〔2014〕16号)中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自筹经费的要求填报预算。
5、项目预算表应逐项填列,不得漏项。没有的项请划斜线(/)。
6、所有涉及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名称或承担单位名称的,均应填写全称。
7、项目预算应以人民币填报,以“万元”为单位。如涉及外币需按填报日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填报。
8、项目预算由支出预算和收入预算两个部分组成,平衡公式为:
项目支出预算合计=项目收入预算合计。
9、项目预算支出内容名称应填写规范、前后统一,同一种设备、材料等支出内容不得使用不同名称。
二、项目预算编报程序
1、预算申报程序: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凭用户名和密码从“项目负责人入口”进入申报系统,根据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申报书;申报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单位入口”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
2、申报要求:预算申报书必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生成,保证与网上正式提交的数据一致。预算申报书按照规定要求签章和装订后,报送一式2份。
三、报送时间、地点
1、拟省财政资助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项目主管处室负责按本通知要求办理。
2、拟省财政资助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业务处室通知,预算申报、评审、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项目预算申报书编制说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