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根据《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4-2020年)》(深府〔2014〕32号和《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等文件精神,市经贸信息委驻大厅窗口近日正式受理“2014年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计划”业务申请。
一、支持领域
重点提升我市线路板、印刷包装、黄金珠宝、纺织服装等领域的节能环保水平,鼓励开发制造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的产品、技术、设备,在生产企业或产业园区实施节能环保的应用工程。
二、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支持数量:根据年度资金扶持计划和项目评审结果确定。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资助方式:企业自筹为主、政府无偿资助。申报单位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专项审计、社会公示、资助机关审定。
开发制造专项采用事前资助方式;应用工程专项采用事后资助方式
三、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和初审时间: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11月7日17:45截止。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11月14日17:45截止。
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http://www.szjmxxw.gov.cn,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具体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咨询电话等须登录委网站参见各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市经贸信息委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