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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贸信息委正式受理“2014年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升)计划”业务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10-21  浏览:
  市经贸信息委为加快推进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根据《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4-2020年)》(深府〔2014〕32号和《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等文件精神,市经贸信息委驻大厅窗口近日正式受理“2014年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升)计划”业务申请。
 
 
  一、支持领域及方向
 
 
  重点支持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支持深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高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创新能力,增加创新手段。
 
 
  二、支持数量和方式
 
 
  (一)支持数量:根据年度资金扶持计划和项目评审结果确定,分期分批集中评审。
 
 
  1、建设资助采取项目计划制,对经确认资助的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在资金使用合同中明确资助金额,一次性无偿拨付,资助标准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此基础上再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提升资助标准为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资助方式: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三、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1月5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1月7日
 
 
  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具体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咨询电话等须登录委网站参见各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市经贸信息委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