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度广东省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专项资金明细分配方案、广东省市县档案馆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明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档案局、省财政厅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2014年10月21日至10月29日(公示期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省档案局020-38749122
省财政厅020-83170070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