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广东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0月20日至10月28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国土资源厅联系人:顾丽丽,电话:020-87018493
省财政厅联系人:于涛,电话:020-83170262
附件:1.2014年广东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公示表
2.关于对2014年广东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公示表的说明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