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节能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及平台建设等项目)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4]1557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于10月23日下午17时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8份,A4纸张装订成册)和电子文档(刻2张光盘贴标签,注明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名称、地区名称,每个项目1个文件夹)一并报送至广州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工贸处。请严格按时间要求和材料要求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广州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