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14年省级农村卫生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10月27日至11月4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吕水文,电话:020-83853565
省财政厅联系人:涂剑锋,电话:020-83170600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