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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资金政策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拨付2014年第一批“三品一标”认证补助经费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10-29  浏览:

  有关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业水利)委(局),蔬菜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1〕24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食品安全财税扶持政策的通知》(渝办发〔2011〕245号)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市级农发资金第二批任务类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渝农发〔2014〕22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2014年1-6月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简称“三品一标”)认证或登记的单位进行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数量
 
 
  全市2014年1-6月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254(含2013年度尚未补助的50个)个,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42个,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产品7个。
 
 
  二、补助标准
 
 
  无公害农产品0.5万元/个,绿色食品1万元/个,有机食品2万元/个。全市本次共补助183万元。
 
 
  三、补助对象
 
 
  2014年1-6月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单位。具体获补助单位及补助额度详见附件。
 
 
  四、资金用途
 
 
  补助经费用于产品认证过程中发生的产地检测费、产品检测费、资料编印费、差旅费、交通费等,不得用于与产品认证无关的支出。请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获补助单位使用好补助资金。市农委将通过随机抽查,跟踪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五、其他事宜
 
 
  (一)补助经费拨付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具体承担,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拨付到获认证的单位(企业、专业合作社)。联系方式: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唐道珍,电话:89075046。
 
 
  (二)请各区县农业部门通知获补助单位将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补助的单位账号及联系方式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证科(联系人:胡良杰,电话:89075066);将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补助的单位账号及联系方式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质量标准科(联系人:程光辉,电话:89075050)。
 
 
  (三)请各区县农业部门采取有效形式加强“三品一标”产品宣传,积极倡导使用获证产品。
 
 
  (四)请获得补助的单位,严格生产技术规程,确保产品质量,努力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增效。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