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要求,现将追加下达广州市2014年度省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安排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0月31日至11月10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赵志磊,电话83133172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远林,电话83170273
附件:追加下达广州市2014年度省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安排计划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
追加下达广州市2014年度省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安排计划
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对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照二类地区执行。2014年省财政安排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额度计划按2013-2015年拟补助总额的40%拨付,追加补助额度详见下表。
城市 | 车型 | 分类 | 计划总推广数量 | 2014年安排资金(万元) | 已下达资金(万元) | 追加下达资金(万元) |
(辆) | ||||||
广州 | 公交车 | 纯电动 | 300 | 17748 | ||
插电式 | 1700 | |||||
出租车 | 纯电动 | 600 | ||||
插电式 | 400 | |||||
专用车 | 纯电动 | 1000 | ||||
公务车 | 纯电动客车 | 100 | ||||
纯电动乘用车 | 800 | |||||
插电式乘用车 | 1100 | 11052 | 6696 | |||
私人乘用车 | 纯电动 | 1000 | ||||
插电式 | 3000 | |||||
小计 | 10000 |